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18 来源:富达平台+收藏本文
2019年4月19日🧑🧒,阿姆斯特丹大学副教授Julian Gruin和牛津大学高级副研究员Peter Knaack在富达平台举办讲座,以下内容根据讲座整理,未经演讲者本人审核。
一、中国在全球金融治理中的作用
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𓀓,中国在全球金融治理方面的分量显著增加。中国与其他新兴市场经济体(EME)一起成为了所有金融标准制定机构的正式成员🐏,并努力提高其在金融稳定委员会(FSB)的代表权(该委员会是负责协调全球金融监管工作的重组政府网络)。在过去七年中👨🏽🎨↗️,中国监管机构参与了跨政府审议并在审议中共同发布了各种新的全球金融标准⚡️,涉及衍生品监管🌐🤙🏼、银行资本要求等⛷。
然而🔔,在中国接受全球金融标准方面出现了不连续的迹象。我们分析了北京对非传统金融服务相对主导的全球监管方式的态度转变。虽然中国的政策制定者支持在危机之后开展“影子银行”等服务,但他们在五年后对这一框架提出了挑战。此外,面对全球监管机构不愿意调整影子银行框架以融入发展中国家的偏好🧑🏻🍳,中国当局已经减少了国际监管合作,并采取了战略框架转变,将其快速增长的非传统金融部门通过监管合法性融入其中🔣🎏。具体而言,他们促进了从“影子银行”转向金融科技(互联网金融)和金融包容性的重叠框架,以此作为非银行金融服务的重要解释方案。
二、影子银行和普惠金融
就我们的分析而言,关于非传统金融服务及其监管中两个框架是主要相关的,即影子银行和普惠金融⚡️。巧合的是🤽🏿,它们几乎同时进入G20的政策话语🧢。
从2010年G20首尔峰会开始,FSB开发了影子银行框架作为未受监控的系统性风险来源。 这一框架植根于发达经济体的经验和金融危机的教训🤥,金融危机的核心是美国🧑🏽💻。虽然FSB承认在设计相称监管时需要平衡成本和收益,但它排除了为了经济发展而直接推动影子银行部门的概念。FSB影子银行框架中的金融创新被理解为监管套利🎲,值得被“俘获”而不是鼓励🥚。
普惠金融框架则位于发展话语中👩🏽🎤,与监管机构的影子银行框架存在明显差异。在这里🕺🏽,银行,尤其是非银行金融中介机构的创新金融服务被理解为支持公共和私人来源的发展融资的工具🍁。获得资金是提高穷人生活水平和缩小发展差距的一种手段👨🏼🦳,这是发展专家手中的新工具。监管的作用是最大化金融部门增长的好处。系统性风险的概念不是这一框架的一部分📹,对负面影响的担忧主要围绕客户保护。此外,普惠金融框架突出了各个国家之间的差异,并强调需要根据当地条件制定政策。监管措施的国际一致性既不必要也不需要👨🏻⚖️。从不同国家收集政策制定者的目的是分享促进该部门的最佳做法🥨,而不是阻止搭便车和监管套利⛳️。
三、中国的影子银行
与发达经济体相比,中国金融业在FSB定义中“涉及实体和活动(全部或部分)在正常银行体系之外的信贷中介”的部分在GDP方面占比较小。中国影子银行体系的规模和构成的估计充满了“过度”和“不足”的问题🧢。2013年底的5到46万亿人民币(0.7到6.9万亿美元)🎾,相当于8到80%之间当时的GDP。即使在该范围的较高端💁♀️,中国的影子银行业也小于FSB成员国的平均水平(占GDP的120%)🗼,当然也小于美国(150%)和英国(650%)👼🏻。尽管如此,中国的影子银行业比同类发展中经济体要大,而且其增长速度也超过其他任何国家。根据FSB的估计,中国在全球影子银行资产中的份额从2010年的2%增长到2014年的8%,超过所有发展中国家和大多数发达国家,排名第四😪🔆,仅次于欧元区🧙♀️、美国和英国🔫🤵🏿♂️。
中国影子银行体系的结构特征揭示了与发达经济体的许多差异和一些相似之处⏭。规模肯定是一个差异,因为美国和英国的影子银行资产相对于GDP而言相比中国的资产银行资产相形见绌📕。主要的金融工具和机构也不同📔👨🏻⚖️。中国影子银行业主要是信托产品(信托公司延长/担保贷款)🌎、委托贷款(金融中介机构提供的公司间贷款)和理财产品(将储蓄存入公司债券和贷款的存款等值)。相比之下,在发达经济体中🏄🏻,影子银行主要围绕资产管理公司🧜🏿,货币市场基金,对冲基金和证券化工具👒🧨。这些差异反过来又与投资者和销售平台的类型不同。在发达经济体中,主要参与者是在资本市场中运作的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发挥着重要作用,而散户投资者则是主要的投资者群体。
四、结论
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前,金融监管网络至少在原则上是参与和应用全球标准的发达经济体的专属领域。因此,全球标准制定机构(SSB)几乎不将发展特权考虑在内。尽管新兴市场经济体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加入了全球监管谈判↪️,但SSB的政策前景并未发生重大变化。然而,近年来🤵🏽♂️,多边开发银行、发展机构和基金会的联盟正在与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政府合作🧚🏿♂️🙅🏼,以实现全球监管网络态度的转变。通过G20运作并使用(数字)普惠金融框架👩🏻🦼➡️,该联盟可能有助于促成全球监管外交的变化,使未来的金融标准制定更加适应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需求和制约因素。